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据司法部统计的数据,2010年,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万7千多件,同比增长13.4%,有82万多人得到了法律援助。根据司法部的部署和要求,随着异地协作机制的完善,申请法律援助将更加便利,效率会进一步提高。
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司长孙剑英分析,从目前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来看,大量的农民工案件涉及到异地协作。农民工一般都是离开家乡到外省打工,流动性非常大。比如一个山西农民到北京打工没拿到工钱,在北京申请法律援助想要回工资,可是需要身份证明,就得返乡开证明再回北京打官司,费时又费力。怎么才能解决受援人往返奔波的困难,提高办案效率呢?
孙剑英:就是由北京的法律援助机构委托当事人家乡的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协作,办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及相关手续,这就是法律援助异地协作。
为解决困难群众异地维权,也为节约司法资源,我国将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
孙剑英:目前,全国已有三十三个城市签订了城际间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协议,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区也加强了区域办案协作。
孙剑英介绍,除了加强异地协作,各地还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向社区、乡镇延伸,推进法律援助辐射相关行业,可以提供咨询、代书、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援助,为使纠纷在诉讼前、开庭前调解解决,一些地方还增设了心理辅助咨询服务。
孙剑英说,今年(2011年),全国的12348法律援助专线将进一步升级,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司法部鼓励各地公开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名录,便于困难群众选择最信任的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孙剑英:让“最牛的律师”为“穷人”打官司,这样老百姓有一个感受就是,我这个不掏钱的法律服务质量一样好。